經續法林2009年7月份舉昧格西開示《廣論》之重點摘要:
98.7.7-21開示範圍:廣論224頁第2行-227頁末3行。此次摘錄自他相換之理。(點我下載檔案)
* 因果七教誡的結語:
目前進行到上士道的次第,但是行者是否為上士,就要看這個行者內心有沒有菩提心來決定。若有菩提心的話,而且在菩提心的攝持下,所做的一切善行皆屬於上士的教法。
要能夠成大乘的法,最低限度必須要有造作的菩提心。即使是造作的菩提心,內心都要思惟不僅只是想:「為了利益眾生我要成佛」,而是必須再三觀修,久而久之,發自內心深處,確實要達到這個樣子。
觀修菩提心最主要有兩種傳統,一種是因果七教誡,另一種是自他相換。
就果發菩提心的分類而言有四種,一、從比喻、意義及隨順的法來分類,二、從界限分類,三、從產生的方式分類,四、從本質分類。
從比喻、意義及隨順的法來分,菩提心分成廿二種,已講解完畢。從界限分類,資糧道與加行道是勝解行發心;不淨七地為增上意樂發心;清淨三地為異熟發心;佛果階段為斷蓋障發心。若從菩提心產生的方式而言,有三種:國王喻發心、船長喻發心、牧童喻發心。
思惟:我先成就佛果,然後安置眾生於佛果位。以此方式觀修之菩提心稱為國王喻發心。
心想:先幫助眾生得到佛果之後,我才成佛。在這種想法之下發菩提心,就是牧童喻發心。
內心欲求眾生跟我一起成就佛果。以這種想法而發心,稱為船長喻發心。
就菩薩而言,可以用各種的方法、方便來產生菩提心,因此有上述各種發心。不過,真正的發心只有一種,就是國王喻發心。
* 修心法門應祕密而修:
「因果七教誡」也可以歸納到「自他相換」裡面,因此自他相換是心胸特別開闊、心力特別堅強者所作的禪修方式。《入行論》提到:若一個行者想要很快地拯救自己及其他眾生脫離一切苦,那個人就應當好好的修自他相換,這種純正祕密的修法,他應當努力去做。
為何要祕密而修,因為這種修心口訣不能容納在一般人的內心。譬如《修心八頌》提到:一切的好處給予別人,一切的虧損歸於我,且要把傷害我的人當成善知識,非常難得。這種想法在一般人聽起來,會覺得非常奇怪,而對這種教法產生邪見。因此這種法對他講沒有用,應當對適當的器皿講解,除此之外,不能夠對一般人來講述。
* 修自他換的理由:
佛教的理論認為一切的幸福美滿是靠自己善根的力量而感得。那麼,善是什麼?善主要是使對方快樂。使他快樂,所以「他」是很重要的,若不依靠「他」,則沒有善業。世間的一切痛苦,皆是由我愛執,內心欲求自己快樂而造成。我們這輩子遇到許多困苦,皆是前世的不善業。不善業的形成皆是我愛執,由於我愛執而傷害或捨棄其他的眾生。就我們而言,所追求的是快樂,但是快樂的因──善業,都沒有去做;想要避免痛苦,可是不由自主的造作了痛苦的因──不善業。所以一切的逆境、痛苦,皆是由我愛執而來。現在把我愛執換掉,換成他愛執,換成希望他得到快樂,那麼自己的幸福美滿一定會得到。
若見到其他眾生受苦,認為是他的事情,根本不管他,也不作任何的思惟,沒有產生悲心,這皆是受到我愛執的影響,而忽視其他的眾生。現在要把它換成:我自己受到痛苦,我自己去忍受沒有關係,但他受到痛苦,我就不能忍受,希望他得到快樂。若不能如此做,非但不能成佛,即使在輪迴中也沒有快樂。因為在我愛執的控制下,要去消滅外在的敵人,只會產生更多的敵人,所以不如把我愛執減少,以一個善良的心、利益的心去幫助他,不要把他當成仇人的話,這才是真正沒有敵人。
* 修自他換的正確概念:
他愛執是一切功德的泉源,在《上師供養法》中提到:「於己愛執是一切衰壞之泉源,於他受執是一切功德的泉源,因此祈求加持修自他相換。」他愛執是把眾生視為非常重要,對他產生幫助的想法。若經常有這種想法,這輩子也會得到利益。
若他愛執有多少,把對方當做很重要,這種想法有多強,自己的快樂就有多少。若把自己當做是最重要,那麼所遇到的不順利、不快樂就有多少。我愛執是以我的想法、以我追求為主,若事情不順著我的願望的話,當然自己不快樂,而且做事情也太困難了。
因此現在要透過修心,把這種想法換過來,以前我愛執有多強烈,現在按照那樣強烈的程度換成他愛執;以前忽視眾生的情形有多強烈,現在換過來捨棄自己的情形那樣強烈。
若把「捨己為他」的想法再三觀修,直到有一天能夠不顧自己的苦樂,而對於他有一點點小苦我都不能忍受,而想去幫助他。這種想法一定能在內心生起,因為心是隨習慣而行。
若問:對方受到一點點苦,我都會產生強烈的不忍之心,可是他的身體不是我的身體,如何產生這種不能忍受之心?重點在於愛執。珍愛的想法有多強,不能忍受之心就愈強烈。
「自他相換」不是把他想成是我,而是指把愛著自己、忽視他者,改成愛執他者、重視他者,自己沒得到安樂沒關係。
自他相換的重點是把我愛執當作仇敵,因為我愛執是自私自利的想法,認為「『我』最重要、『我』要得到快樂幸福,所以犠牲其他者都沒有關係」這樣的想法。修自他相換就是要把這種想法丟掉。我們認為我愛執會讓我們得到快樂、利益與幸福,事實上以這種想法為出發點,都會招來很大的痛苦。因此現在要顛倒過來,「如何把其他者的痛苦消除,讓他得到快樂」,要把這當成我最重要的工作,當作我個人修行的核心。
* 自他相換的根據是佛傳:
自他相換的禪修方式,其基本根據是佛經,而且主要是佛傳。
譬如在佛傳中,佛陀提到祂往昔投生為名叫「可愛女兒」的事蹟。在佛陀往昔某一世,由於其母生兒子皆夭折,後來其母又生了一個長得很美麗可愛的男孩,父母擔心小孩又夭折,所以把男孩取名為「可愛女兒」,如此得以存活下來。可愛女兒的父親是一位船長,有一次出海採珍珠時因船難往生,母親獨力撫養小孩。男孩長大後要繼承父業出海,遭母親躺在門檻攔阻。男孩的腳踢到母親的頭,不顧而去。男孩出海後也遇海難而漂流到荒島。他看到一鐵屋,入內之後,鐵屋就自動關閉。他看到屋內有一個人的上方有個很大的鐵輪,鐵輪砸下,使那人腦漿逬裂,而痛苦呻吟。他問那人為何受此苦?那人說因為用腳踢了母親的頭而受此苦果。男孩想:「我也踢了母親的頭,是否也會受此苦?」就在那時,鐵輪離開那人頭上,而飛到男孩頭頂,而砸向男孩。男孩受此難忍劇苦,就問剛才那個人:「只有你跟我會受此苦嗎?」那人說:「只要是造作這種惡業的人,都會到這裡,已經太多了!而且所受的痛苦都要很久!」男孩心想:「原來與我造作同樣惡業的人都要到這裡,而且所受痛苦不可思議。」這時他產生一個想法:對於其他眾生將要受到的痛苦產生強烈的不忍之心。因此他馬上發了一個強大的願望:「願要受與我同樣痛苦的人,他們的苦都集中到我身上,我的痛苦代替掉他們所有的痛苦。」由於他悲心強烈,發了大願之故,因此鐵輪就離開他的頭,騰空飛去,男孩立刻死亡而投生天界。
所以《入行論》提到:只是想到要去除有情頭痛之苦,都可以投生三十三天,何況是想要把所有眾生的所有痛苦都除去,那麼所得的功德利益更不用說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