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7.12.23-97.12.30開示範圍:廣論215頁第3行-217頁末3行。
此次摘錄因果七教誡的正修理論及觀修法。(點我下載檔案)
尊者達賴喇嘛曾說:要保護我們,最好的就是菩提心。僅是發願是不能產生菩提心,因為平常我們的心都受到我愛執的控制,因此要把我愛執減少,以菩提心為尊,以眾生的苦樂作為責任,而趨向菩提心。應當透過修心的方式,而且有次第的修,才能產生菩提心。
菩提心的性相:具足兩種希求的想法稱為菩提心,亦即希求利他以及希求圓滿菩提。這兩種希求的想法產生後,逐漸增長到何時能不造作的覺受自然流露,就稱為產生菩提心。
‧修心應依次第:
因果七教誡之中,要對其次第產生定解,才可以進行每項的觀修。菩提心是果,前面要靠增上意樂,增上意樂前面要靠悲心,悲心前面要靠慈心,慈心前要要靠知母、念恩、報恩。因果七教誡每一項都有其修心口訣,依其口訣不斷禪修,就能產生菩提心。
其中,從知母到悲心為止,是希求利他的想法。透過這些觀修,能產生希求利他的想法。之後,就進入增上意樂。第二項希求菩提的想法則是由增上意樂開始。
大悲心必須對任何眾生,就像是母親對她的獨生子一樣,只要他產生痛苦,我都有強烈的不忍之心。這種不忍之心才稱為大悲心。大乘道路的根本是大悲心,菩提心的根本是大悲心。大悲心的產生一定是要把任何的眾生都看成悅意的形相,所以必須觀修一切眾生皆具有悅意的形相。這前面有一個因就是必須對一切眾生平等,所以在平等的情況下修知母、念恩、報恩,慢慢地才會產生悅意慈。若內心不平等,這一切都不能達成。所以修悅意慈之前,必須要有知母等三個條件;而這三個條件的前面,還要有等捨作為其基礎。
心要做到平等捨,是要把一切眾生都當成利益我者,就像我的母親、我的親人愛護我一般,這是知母的禪修;而知母的禪修有一個基礎,就是首先要對一切眾生都沒有偏袒。
‧禪修必須依六加行:
六加行中最重要的是保任所緣相。六加行簡單來說,重點放在第六加行,即是透過祈請,務必使內心與法結合在一起。觀想外形為釋迦牟尼佛,本質是自己的根本上師。然後誠懇祈請,之後觀想甘露流淨。現在若以修等捨的段落來講,要觀想壇城主尊放射出白光後融入自己,自己從無始以來的總體而言是惡業罪障,各別而言是遠近親疏的偏私之心,皆淨化去除。之後是放射出黃色的光融入自己,總體而言是壽命、福報都增長增廣,各別而言是平等心特別的證悟,已在我內心產生了。如此觀想,不斷地進行祈請。
‧觀修等捨心的理由:
遠近親疏的偏袒心若不能除去,雖然後面也產生了慈心、悲心,但這種慈心、悲心會變成偏袒的慈心、悲心。它是有限制、有限量的,其次它會無常而改變,而不能產生菩提心,所以對菩提心而言是不須要的。若能產生等捨,則後面所產生的慈心、悲心是無偏私的,是透過佛法的道理產生的,它是無量的,之後能產生菩提心。所以首先要做到等捨。
再者,若對一部分的眾生有貪心,對一部分的眾生有瞋心,心尚未達到等捨,這種情況若沒有改善的話,當然也會產生慈心、悲心,不過都是有私心的,所以不能稱之為純正的慈心、悲心,也不算是大悲心、大慈心。要產生純正的慈心、悲心,要無偏頗的緣取一切眾生都能產生。若內心不能達到平等,則「緣無黨類則不能生」,亦即無法產生不偏袒的緣取一切眾生來產生慈心、悲心。所以必須要做到等捨。如何修等捨?必先了解等捨。
‧捨有三種,應修無量捨:
1.行捨:「行」是指行為、作為。排除掉煩惱的法,安住在非煩惱的法中,稱為行捨。
2.受捨:即捨受,「受」是指感受。感受分三種,苦受、樂受、捨受,捨受即是感受到既不是苦也不是樂的感受。
3.無量捨:對眾生沒有遠近親疏,完全平等。因為他希望得到快樂,跟我一樣,我也希望得到快樂;他希望遠離痛苦,跟我一樣,我也希望遠離痛苦。以離苦得樂當作原因,因此我要幫助他離苦得樂,不管對方是親人或是敵人。其次,就算是我的仇人,他上輩子也是我的親人,曾經幫助過我。把這方面好好想一想。我們要修等捨,是指修無量捨。
‧無量捨有兩種觀修方式,應修自己:
一、修有情眾生沒有貪瞋等煩惱的形相:亦即觀修有情彼此已達到去除遠近親疏等貪瞋煩惱形相。這是指四無量心當中的等捨「捨無量」。一般於修六加行之時,先修歸依,歸依之後產生菩提心,修菩提心之後有一個「以果為道」的觀修,做了之後才修四無量心。
發心以果為道的觀修方式:觀想自己頭頂上有一個本質是自己的上師,外形為釋迦牟尼佛。釋迦佛放無量無邊光芒,射向六道眾生,清淨六道眾生的一切罪障,之後使他內心的證悟功德增長、增廣。之後,這尊釋迦佛化出無量無邊的釋迦佛,融入一切眾生心中,使每眾生的本質轉變成導師的本質,而證得佛果。這種禪修方式稱之為「發心以果為道」。若自己修法是根據密咒乘來修,那麼觀想頭頂上為金剛持。
為何稱做「發心以果為道」?在唸誦發心文中是講:要安置眾生得到圓滿佛果,因此我要成就佛果,這是發菩提心。唸完發心文,也發起菩提心,因此順著這個發心文,就要觀想眾生的本質都轉變成佛陀的本質,已經證得佛果了。產生這種勝解之心來做觀修。
如此觀修後,因為安置眾生得到佛果,所以我的發心願望都已達成。發心是立下誓言,這些誓言都已達成,內心感到非常高興。如此觀修後,再想一想:「這是我的勝解嗎,還是眾生真的成佛?不是,這只是我的觀想而已,眾生還沒有成佛。」之後分析:「眾生為什麼沒有成就佛果,還在輪迴中受到痛苦的逼迫?因為眾生內心都受到煩惱的控制,都有遠近親疏的差別之心,才無法脫離輪迴。」所以觀想一下:這些眾生的內心都具有等捨心,已經離開了遠近親疏的差別。再觀修:這些眾生已離遠近親疏,安住在等捨之中,該多麼好;我要能做到使這些眾生都安住在等捨之中;希望上師加持我,使我能達成!
四無量心的觀修,它的主要功效是把前面產生的菩提心讓它的威力增長增廣。
二、修行者自己對待一切眾生沒有無遠近親疏之別。因果七教誡的等捨是指要修這一項。自己要得到等捨,亦即我自己必須去除遠近親疏之差別。
觀修法:為了使等捨心容易產生,先要緣取對我沒有利害關係的陌生人為對象,然後對他修離開貪戀與瞋恨。由於他對我無利亦無害,所以我很容易去除內心對他的貪戀、瞋恨之心,達到等捨。然後把這個等捨心應用到親友,慢慢觀修,之後再緣取敵人來修,就能逐漸把貪瞋之心平息。於對親人及敵人的貪瞋心平息後,然後才緣取一切眾生來修。
如何把自己對有情的貪瞋去除,可由兩個角度來思惟:就眾生這方面而言,眾生皆希望離苦得樂,當我要去達成這目標時,卻發現對一些眾生我想幫助他離苦得樂,另一些眾生我不要幫助他離苦得樂,這就跟眾生所要追求的目標相違背。其次就自己的角度而言,一切眾生對我都有廣大的恩惠,他們以前都曾利益過我,為了我而辛苦勞累來幫助我,這一點都一樣,所以我要幫助他們離苦得樂,這是我的責任。
由佛法的道理產生的等捨,所產生的慈心、悲心是無量的,即使緣取敵人,這種慈悲心照樣產生,而且以後也不會改變。亦即,我現在慈愛他,以後他若傷害我,我對他的慈心、悲心仍然不會改變,是堅固穩定的。